汉中新星儿童成长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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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须知
汉中新星儿童成长援助中心经汉中市民政局依法审批注册,依托汉中市救助站,立足专业社工服务,全天候从事流浪、困境儿童援助和社会保护工作的民间非盈利机构。本中心以流浪/困境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对儿童的安全及权益尤为关注。中心特以此《探访须知》吁请探访者注意并遵循下列守则,以保障中心内儿童免受任何形式的侵犯,同时保障探访者免受不必要的误会或指控。
保护儿童政策
一、探访者前来探访应提前预约,并先到社会工作部进行登记。
二、探访者与受访儿童进行一些活动时,必须有中心工作人员在场。
三、探访人员与受访儿童相处时,必须使用恰当的言语及行为。
四、探访者应避免对受访儿童作出一些不适当或与当地风俗习惯相违背的行为,如拥抱或亲吻。为避免不必要的误会,请先取得受访儿童及中心员工同意,才与受访儿童有身体接触。
五、为避免儿童养成依赖等不良习惯,不应随意接受儿童一些不适当的要求,如要钱、要物、要地址、电话、QQ号码等。如探访者觉得有必要做以上行为,须先征得中心员工的同意并做记录。
六、为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误会或指控,探访者不可与受访儿童独处或独宿。
七、若中心接到受访儿童的投诉,怀疑探访者对其做出不适当的行为,包括违反以上守则或对其进行性侵犯,中心将会进行调查,并保留向当地执法部门呈报的权利,依法跟进事件。
拍照/摄录
八、为保障中心儿童的个人隐私和安全,探访者不可在中心内自由拍照/摄录。如有需要,探访者需先征得当事人及中心员工同意,所拍摄照片不应用于公开场所:电视、网络、期刊或报纸。如探访者需要公开发表在中心内或本中心举办的活动中拍摄的照片、幻灯片或录像带等,须先咨询本中心员工,并将图像进行适当处理。
个人隐私
九、为保障探访者及受访儿童的个人隐私及安全,探访者请勿向受访儿童透露个人数据(如地址、联络电话等),并请勿向受访儿童索取其个人数据,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滋扰及可能出现的问题。
个人信仰
十、探访者应尊重儿童的信仰和宗教自由的权利,并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儿童,不应因儿童宗教信仰而区别对待,禁止向儿童宣扬与宗教相关的内容,并不能向儿童发放宗教宣传单张或物品。如有违反,中心有权利终止其探访行为。
      我们意在通过中心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来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人来关注和参与流浪、困境儿童的社会综合援助工作,唤起公众意识的提升,通过全社会的努力让困境儿童重新恢复尊严、恢复自信、恢复选择生活的能力,自主面对未来的生活,为儿童的成长和教育在家庭、公众和政府等多层面营造一个包容、接纳、支持和可持续性发展的健康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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