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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走访(二)

发布时间:2021-03-23 08:26

       3月20日、21日,汉中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汉中新星儿童成长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镇巴县渔渡镇、赤南镇、盐场镇、仁村镇、黎坝镇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入户走访调查。部分乡镇民政干部(儿童督导员)以及村干部(儿童主任)参与了此次走访。

       小涵(化名)今年10岁,妹妹小岚(化名)9岁,父母在外打工时认识,后生下姐妹俩。2014年母亲离家出走,从此再无音信;不幸的是2015年父亲在外面打工时意外去世。从此照顾和抚养儿童的重担压在了两位老人的身上。年近70岁的爷爷身体三级残疾,无劳动能力;奶奶身体也一般,只能在家养猪、种菜维持生活。“还是党和政府的政策好,让我们享受了保障政策,对我们这个家庭帮助很大,”爷爷说道。两个儿童都很活泼,目前小涵在当地的小学读三年级,学习成绩优秀,还担任副班长,小岚也在二年级读书,学习成绩和行为表现良好。

       阳阳家住在镇巴的一个大山中,工作人员开车在崎岖的山路上翻了两座山才来到儿童家中。“儿童父亲2009年在外打工意外造成一级残疾,脊柱以下全部失去知觉,行动只能靠轮椅。阳阳的母亲是2012年和他的父亲在网上认识,母亲来时已经有身孕四个月,随后生下阳阳悄然离开,我们老两口要照顾孙子还要照顾儿子”爷爷说道。目前,两位老人已经60多,身体不好,常年服药。这几年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给了相应的产业补助和保障,日子慢慢好了一些。阳阳也及时享受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如今奶奶在县城租房子照顾阳阳上学,爷爷在家照顾父亲。

       2019年民政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民发〔2019〕62号),要求将像小涵、小岚和阳阳这样的家庭,因为父母双方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造成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纳入到政府保障体系之内,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完善教育资助救助、督促落实监护责任、优化关爱服务机制。

       汉中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汉中新星儿童成长援助中心按照市民政局工作安排,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入户走访、核查,了解儿童的家庭基本情况、就学情况、监护情况和目前享受政策及落实情况,为后期的关爱帮扶工作奠定基础。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民发〔2019〕62号)http://www.mca.gov.cn/article/gk/wj/201907/201907000182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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